投標項目編號 |
1117EM15T |
部門 |
機電工程署 |
招標項目名稱 |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電工程署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部轄下場地的暖氣、通風及空調裝置提供保養,合約為期三年。 |
項目內容 |
工程範圍包括保養、維修、更換、加裝、改裝及改善在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電工程署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部轄下場地的暖氣、通風及空調裝置。合約預計於2015年9月展開,並預計於2018年8月期滿。 |
工程承辦商 |
是次招標採用選擇性招標。現邀請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空調裝置(第II組)」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組成的合營企業(其首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必須是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空調裝置(第II組)」工程的承造商承投是次招標項目。投標者須同時符合資格要求及訂明於招標文件內的參與條件。 未納入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空調裝置(第II組)」工程類別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標書,惟須於2015年6月16日或之前把參與是次投標的申請連同已填妥的納入上述名冊/工程類別申請表送交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6樓機電工程署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部王苑詠女士收,並符合參與是次投標的資格和條件及於截標日期或之前獲准納入上述名冊。 有關申請納入上述名冊的詳情,請參閱: http://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contractors/index.html |
聯絡方法 |
如有任何查詢,請與機電工程署 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部 工程師/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2/1王苑詠女士聯絡。
通訊地址: |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 |
電話號碼: |
(852)2808 3296 |
傳真號碼: |
(852)2577 1824 |
電郵地址: |
ywwong@ems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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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標日期/時間 |
2015年7月3日(星期五)中午12時。 若2015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截標時間將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停止生效或改掛8號以下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後的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 |
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約顧問組收發處 電話:2808 3643 傳真:2241 4082 辦公時間:
(i)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 下午1時30分至5時45分 |
(ii) |
星期六及公眾假期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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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書地點 |
投標者必須填寫一式三份的投標表格,並將填妥的投標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3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於2015年7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把投標書放入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務署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
備註 |
-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並不涉及電子競投。本公告同時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所要求擬備的公告摘要。
- 有意投標者如要求送遞招標文件,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須繳付送遞費用。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 投標一經接納,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會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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