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項目編號 | 1814EM15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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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機電工程署 | ||||||||
招標項目名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醫院管理局各物業內的升降機提供為期三十六個月的全面保養及維修服務(第二期KO15)。 | ||||||||
項目內容 | 工程包括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醫院管理局各物業內的升降機提供全面保養及維修服務。合約預計於2016年2月開始,並預計於2019年1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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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辦商 | 現採用公開招標。所有符合招標文件訂明參與投標所須具備的下列資格和其他載於招標文件中的條件的承造商均獲邀請承投是次招標項目。 (一)承造商必須爲根據《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香港法例-第618章)註册的註册升降機承辦商,及 (二)承造商必須曾於過去5年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已完成累積合約金額不少於2,500萬港元的升降機保養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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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法 | 如有任何查詢,請以下列方法與項目工程師李本淇小姐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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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標日期/時間 | 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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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地下G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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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書地點 | 投標者必須填寫一式三份的投標表格,並將填妥的投標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位於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務署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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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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