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項目編號 | 2664EM15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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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機電工程署 | ||||||||
招標項目名稱 | 為在香港濕地公園的機電裝置提供為期三年的保養服務 | ||||||||
項目內容 | 工程包括為香港濕地公園的機電裝置提供保養、維修、改動及加裝服務。本合約預計於2016年9月開始,並預計於2019年8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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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辦商 | 是次招標採用選擇性招標。現邀請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空調裝置(第II組)」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組成的合營企業(其首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必須是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空調裝置(第II組)」工程的承造商)承投是次招標項目。投標者須同時符合下述資格要求及訂明於招標文件內的其他參與條件。 (一)投標者須在緊接招標書列明的截標日期(不論其後有否延長)前五年內,已完成合約總值不少於港幣720萬元的空調裝置保養及維修合約。如屬合營企業,只有首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才須符合此項最低經驗要求;及 (二)投標者或合營企業的首席參與者/主要股東必須是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空調裝置(第II組)」工程的承造商。 未納入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空調裝置(第II組)」工程類別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標書,惟須於2016年4月29日或之前把參與是次投標的申請連同已填妥的納入上述名冊/工程類別申請表送交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6樓機電工程署綜合工程部 李明斌先生收,並符合參與是次投標的資格和條件及於截標日期或之前獲准納入上述名冊。有關申請納入上述名冊的詳情,請參閱: 投標一經接納,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會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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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法 | 如有任何查詢,請與項目工程師李明斌先生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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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標日期/時間 | 2016年5月6日 星 期 五 中 午 12 時 。 若 2016年5月6日(星 期 五)當 日 上 午 9 時 至 中 午 12 時 期 間 ,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信 號 或 8 號 或 以 上 熱 帶 氣 旋 警 告 信 號 生 效 , 截 標 時 間 將 延 至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信 號 停 止 生 效 或 改 發 8 號 以 下 熱 帶 氣 旋 警 告 信 號 後 的 首 個 工 作 天 中 午 12 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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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香 港 九 龍 啟 成 街 3 號 機 電 工 程 署 地 下 G001 室 辦 公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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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書地點 | 投標者必須填寫一式兩份的投標表格,並將填妥的投標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 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於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把投標書放入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1樓4128f室的「工務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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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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