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項目編號 | 1363EM15T | ||||||
---|---|---|---|---|---|---|---|
部門 | 機電工程署 | ||||||
招標項目名稱 | 為全港提供交通燈和交通輔助設備的安裝、改裝、測試及驗收服務,為期四年。 | ||||||
項目內容 | 工程範圍包括為在香港島區、九龍區、新界區包括大嶼山的交通燈、交通輔助設備和交通訊號控制器的安裝、改裝、拆卸、測試及驗收服務。工程預計於2016年9月展開,並預計於2020年9月完成。 |
||||||
工程承辦商 | 是次招標採用公開招標。投標者須同時符合下述經驗要求及訂明於招標文件內的其他參與條件。 經驗要求 投標者須在緊接招標書列明的截標日期(不管該截標日期其後有否延長)前五年內,在香港為供應、安裝、改裝或保養交通燈、交通輔助設備或交通訊號控制器完成總值不少於港幣440萬元的合約。如屬合營企業,只有首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才須符合此項經驗要求。 |
||||||
聯絡方法 | 馮嘉欣小姐 |
||||||
截標日期/時間 | 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中午12時。 若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截標時間將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停止生效或改發8號以下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後的首個工作天中午12 時。 |
||||||
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地下G001室 辦公時間:
|
||||||
遞交投標書地點 | 投標者必須填寫一式三份的投標表格,並將填妥的投標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1樓4128f室的「工務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
||||||
備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