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項目編號 | 1169EM17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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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機電工程署 | ||||||
招標項目名稱 | 為位於香港島和離島區的香港警務處、懲教署、廉政公署和保安局場地的消防裝置進行保養、維修、改裝及加裝工程,為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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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 工程範圍包括為香港警務處、廉政公署和懲教署場地的消防裝置提供保養、維修、改裝及加裝服務。合約為期36個月,並工程預計於2017年8月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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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辦商 |
是次招標採用選擇性招標。現邀請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消防裝置(第II組)」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組成的合營企業(其首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必須是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消防裝置(第II組)」工程的承造商)承投是次招標項目。投標者須同時符合資格要求及訂明於招標檔內的參與條件。 投標一經接納,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會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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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法 | 如有任何查詢,請以下列方法與項目工程師孫婷婷小姐聯絡。 電話號碼 :2808 3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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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標日期/時間 | 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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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地下G001室 辦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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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書地點 | 投標者必須填寫一式三份的投標表格,並將填妥的投標表格放置信封內封密。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和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於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把投標書放入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1樓4128f室的「工務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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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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