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項目編號 | 1012EM11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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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機電工程署 | ||||||||
招標項目名稱 | 更換屯門法院大樓及屯門政府貯物中心空氣調節系統。 | ||||||||
項目內容 | 工程範圍包括為屯門法院大樓及屯門政府貯物中心設計、改裝及更換現有的空調系統設施。合約工期為18個月,工程預計於2012年7月展開。 | ||||||||
工程承辦商 | 現邀請名列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上,獲准承投空調裝置﹝第II組﹞工程的正式認可承辦商承投這次招標項目。投標一經採納,承辦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承造商名冊上刪除。 | ||||||||
聯絡方法 | 如有任何查詢,請與下列策劃工程師李明斌先生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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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標日期/時間 | 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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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地下G001室 辦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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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書地點 | 投標書必須註明「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並放入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政府合署41樓4128f室的「工務投標箱」內。 | ||||||||
備註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一份投標書,即使該份投標書索價最低或根據計分評審法或公式評審法獲得最高總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