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項目編號 | 1040EM12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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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機電工程署 | ||||||||
招標項目名稱 | 為機電工程署衞生工程部新界區的衞生設備場所的消防裝置提供維修、保養及加改工作,合約期為36個月。 | ||||||||
項目內容 | 工程範圍包括為機電工程署衞生工程部新界區的衞生設備場所的消防裝置提供全面保養、改建和改良服務。合約期為36個月及工程預計在2013年2月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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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辦商 | 現邀請名列「認可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公共工程承造商名冊上」,獲准承投「消防裝置(第II組) 」的承辦商承投這項工程。投標一經採納,承辦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承造商名冊上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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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法 | 如有任何查詢,請以下列方法與策劃工程師林國輝先生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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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標日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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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地下G001室 辦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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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書地點 | 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於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把投標書放入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地下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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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任何一份投標書,包括索價最低的投標書。如投標書評估是按照評分計劃或公式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不一定採納其中整體得分最高的投標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在互聯網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