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数月,本港不幸发生多宗致命的触电意外,先后导致两名小童和两名工人死亡。鉴于接二连三发生严重电力意外,今期《电力快讯》特别推出多个有关专题,供业内人士参考。我们期望所有电业承办商和工程人员都能克尽己职,妥善进行电力工作,避免意外再次发生。我们收到大家对上一期《电力快讯》的意见,谨此致谢。为了不断改进,令本刊物的内容更加充实,还请各位继续提供意见,填妥最后部分的表格,尽快交回本署电力法例部。
据本署多年调查电力工作意外所得的资料,大部分意外都是因疏忽、不依工作程序并在双重或多重失误下引致,故应可避免。为提高业界的安全意识,本署于去年出版的《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内加入了守则4I 「一般安全守则」 ,以供业内人士参考。以下是一些电力意外和一般安全守则的应用实例:
工作前须仔细了解有关的工作性质和范畴,小心检查工作环境(例如工作空间、温度、湿度、通风程度和光线等) 、核对有关的电路,以及为有关的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前亦须确保有足够的个人保护装备(例如安全鞋和眼罩等) ,以及有齐备和状况良好的工具和仪器。过往曾有工程人员在光线不足的环境下工作而发生意外,亦有工程人员在深夜工作时因集中力不足而出事。有些意外则由于工程人员未能准确评估风险而发生,例如多年前有工程人员在使用电动磨机切割喉管时,磨机因被水溅湿而漏电,导致该名工程人员触电死亡。因此,工作前必须先做好准备,慎防意外发生。
工作前须确保已隔离电路和设备,而有关的隔离器则已被锁定,并须在隔离器附近展示适当的警告告示。在过往一些电力意外中,工程人员误以为已把有关的电路和设备隔离,但其实并未把所有电力供应截断。在过往多宗涉及掣柜维修的电力意外中,工程人员均误以为总掣关上后,所有汇流排( Busbar )便不带电,但实际上接驳至电力公司电源的一段汇流排仍然带电,工程人员因接触到带电的汇流排而触电受伤。此外,过往有工程人员因没有留意一些重要设备会在正常电源关上后改由紧急或后备电源供电,因而造成意外。过往曾发生致命的电力意外,事件中有关的隔离器没有被锁定,在工作进行期间该隔离器被人误开,导致一名工程人员触电死亡。
工作前须确保电路和设备不带电。过往有工程人员在维修掣柜前已把所有电源关上,但却在检查接驳电容器的汇流排时触电受伤,原因是电容器未有完全被放电。
保持工作地方整齐清洁不但能提高工作效率,亦有助防止意外发生。过往有工程人员在电掣房工作时胡乱摆放工具,结果在工作时被绊倒,并误把手上的金属工具抛往带电的汇流排,因而引致短路及爆炸。另外,如非进行工作,工程人员应把电掣房和机房等锁上,以防未经授权人士逗留,如没有设锁,则须立即通知业主或管理公司等加装。
在上述意外中有工程人员严重受伤,亦有人失去宝贵的生命。因此,大家必须注意电力工作安全,严格遵照有关的规定。我们深切期望,本港电力工作的安全能进一步提升,最终达致全年零意外的目标。
身为注册电业承办商或工程人员,大家可能有留意到有一些同业人士曾收到本署发出的通知书,告知他们最近的电力工作表现未如理想,因而被扣分及被劝喻改善工作表现。
订立上述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监察注册电业承办商及工程人员的电力工作表现,从而确保其进行的电力工作符合法定的安全规定。如有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被发现在进行电力工作时违反规定,本署便会在他本人及有关的注册电业承办商名下扣除若干分数,而扣分多少则视乎违规事项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而定。
我们会根据本署及电力公司的例行检查结果,以及本署在接到投诉后进行的检查结果评分。本署会将注册电业承办商或工程人员名下的扣分数目保留12个月。如某12个月内的平均扣分(即累积扣分数目除以总检查次数)达到第一阶段的预设界限,本署便会向有关人士发出通知书,劝喻他作出改善,而如平均扣分达到第二阶段的预设界限,本署便会发出通知书,要求他安排与本署人员一同实地视察日后进行的电力工作。如在实地视察时发现有违规之处,本署便会考虑对他作出适当的纪律处分。
有关评分制度及扣分点数计算的详情,可参阅《 注册电业承办商须知 》或《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须知 》。
为确保注册电业承办商及工程人员熟知《电力(线路)规例》、其工作守则和其他有关的安全规定,本署会定期出版《电力快讯》和举办研讨会及讲座。此外,本署亦有设立查询渠道,解答业内人士的书面或电话查询。为确保注册电业承办商及工程人员遵守有关规定,本署人员会经常监察其进行的电力工作,除上一个专题提及的采取纪律处分行动的条件外,若发现有严重违规之处,本署会视乎违规事项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考虑立即对有关人士作出适当的纪律处分,包括谴责、罚款、暂时中止注册、甚至取消注册。
本港在过去一年发生了一些电力意外,当中有些意外是由于注册电业承办商或工程人员疏忽或贪求一时方便,没有遵守有关规定而引致,违规的承办商及工程人员事后受到纪律处分。以下是当中3个个案的摘要:
一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监督工人于一条汇流排( Busbar )工作时,并未确保该汇流排不带电及已接地,亦未有确保有关的电路断路器在关上后被抽离,违反《电力(线路)规例》第4(7)条,即未有确保已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防止所从事或监督的电力工作发生危险。该名工程人员事后被罚款1,000元。
一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一个住宅单位进行装修工程时,未有在可行的情况下,于临时供电插座及照明设施电路上装设漏电保护器,违反上述规例第11(1)条,即未有设置有效设备,以防止接地故障电流及危险性对地电流持续存在。该名工程人员事后亦被罚款1,000元。
两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总电掣房内工作,其中一人以不安全的方法把一个电容组合放电,而且没有使用合适的个人保护装备(例如绝缘手套)便进行带电工作,而另一人身为监督,但并未确保在他监督下工作的工程人员使用安全的方法。两人均违反上述规例第4(7)条,而在事后被刊宪谴责。
进行电力工作前或于工作期间未能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可能引致火警或触电意外,造成财物损失,甚至人命伤亡。因此,注册电业承办商及工程人员必须熟知及遵守有关守则,以防止电力意外发生。
本署每年均要为数千份固定电力装置的《定期测试证明书》 (表格WR2 )加签,在检查有关电力装置时,我们间中会发现一些不妥善的地方。以下为一些例子和《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的相关规定:
自动切断电流的保护器件的特性、电力装置的接地安排和电路的阻抗值应互相配合,务求在发生接地故障时,任何外露非带电金属部分(Exposed Conductive Par )的电压及其持续时间皆不致引起危险。另外,可同时接触到的外露非带电金属部分与非电气装置金属部分(Extraneous Conductive Part )之间的电压及其持续时间亦须如此。如电路供电给等电位区域[见注1 ]内的固定器具,则电路上每个用电点的接地故障环路阻抗( Earth Fault Loop Impedance )值不可大于可使故障电流在5秒内被切断的数值,如固定器具在等电位区域外,则故障截断时间不可超过0.4秒[守则11I ] 。
本港过往数年发生多宗涉及接地不良的严重电力意外,引致有业内人士及市民受伤,甚至死亡,事件中有关的保护器件均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截断故障电流。接地故障环路阻抗过大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保护导体生锈、接触不良、接位松脱和导体截断等。除目视检查外,工程人员应进行有关测试,确保接地故障环路阻抗不超出容许数值。本港有部分楼龄达二、三十年或以上的大厦采用钢导管作为保护导体,但由于锈蚀或机械性损坏等因素,致使其导电性能现未能符合有关规定。在这类大厦工作时,工程人员应特别留意其接地和等电位接驳,如发现钢导管的导电性能未能符合规定,或估计导电性能在下次检查前会退化,便须予以更换或安装新的保护导体。
本署将会在加签《定期测试证明书》时,严格要求注册电业承办商及工程人员提供所有分支电路及最终电路的测试数据。本署亦会大幅增加巡查次数,并会核实有关数据,如发现有电力装置未能完全符合安全规格,便会根据《电力条例》作适当处理。如发现有人提供虚假文件或作出虚假声明,本署会把有关个案转交警方跟进。本署将会在《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内加入电力线路测试记录表样本 ,以供业内人士参考。
所有非电气装置金属部分须以总等电位接驳导体( Main Equipotential Bonding Conductor )连接至总接地终端( Main Earthing Terminal ) ,以形成等电位区域。这类部分包括[守则11E(a) ] :
在总接地终端、每一个接地导体( Earthing Conductor )与接地极( Earth Electrode )的连接处和每一个总等电位接驳导体的连接处,应永久地展示清晰的中英文警告告示,上有「安全接地终端 切勿移去」及「SAFETY ELECTRICAL CONNECTION DO NOT REMOVE」字样,而字体高度则不应小于5毫米[守则11G(d) 、 11H(e)及17B ]。
软性金属导管不应用作电路保护导体( Circuit Protective Conductor ) 。任何长度的软性导管均应设有独立的电路保护导体,以确保接地的连续性[守则11C(1)(d) ] 。
为确保接地故障环路阻抗不会过大,保护导体的截面面积不可过小,应符合有关规定[守则11C(2)(e) ] 。
如插座的金属底座用作为电路保护导体,则插座和底座两者的接地终端应以足够大小的独立电路保护导体连接起来[守则11D(3)(a) ] 。
每一个供电给插座的电路,都应装设有符合IEC 61008或同等标准的电流式漏电断路器,以作保护。漏电断路器的额定余差启动电流值不应超过30毫安[守则11J ] 。
每一个三相配电箱内应装设合适的相位障[核对表4 -项目(e) ] 。
漏电断路器所在之处或其附近应设置一个永久的测试告示,并以清楚易读及不小于5毫米高的字体标示「最少每3个月按钮测试」及「 PRESS TO TEST AT LEAST QUARTERLY 」的中英文字句[守则17E ] 。
5安培及15安培非工业用插座应由放射式最终电路( Radial Final Circuit )供电,而每一个插座则应个别由一个相同额定电流值的高断流容量熔断器或微型断路器连接和保护[守则6D ] 。
配电箱的电路图应准确及清楚显示实际的线路安排,以免对任何人造成不便或危险。
应按照有关规定,将一般低压电路(第1类) ;电讯、无线电或数据传送等线路(第2类) ;紧急照明和消防装置等电路(第3类)和高压电路(第4类)适当分隔[守则5 ] 。
导管或线槽等如穿过地板或墙壁等作为隔火障的结构物,所造成的孔穴缺口应适当地密封。另外,穿过隔火结构物的管道或线槽等,其内部亦应设置合适的隔火障,以防火势蔓延[守则14A(3) ] 。
另外,本署亦发现有霓虹管及无排气管储水式电热水器的安装、检查或测试等工作由未持有有关工程级别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进行。以上工作所须持有的级别分别为R(NS)及R(WH) 。
注册电业承办商及工程人员有责任依照《电力条例》 、 《电力(线路)规例》及其工作守则和《电力(注册)规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固定电力装置的安装、检查及测试等工作,以确保电气安全。
黄怀豪先生是一名资深工程师,于电业界服务达31年,他是一间机电工程顾问公司的董事,亦是香港工程师学会电机界别顾问小组的主席。黄先生于2000年初接受政府的委任,在百忙中抽空出任电气安全谘询委员会的首任主席,至今已有4年半。
电气安全谘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就任何与本港电气安全有关的事宜向本署提供意见。该委员会的成员来自电业工会及商会、大学、电力公司、香港工程师学会、消费者委员会、职业安全健康局、民政事务总署和社区组织,连主席和本署署长在内,委员合共18人。
回顾过去,黄先生领导的电气安全谘询委员会曾向本署提供不少具建设性的意见,这些意见涵盖多个电气安全的范畴,包括电力装置及电气产品安全、电业工程人员培训、保护供电电缆和公众教育等。在提高本港电气安全水平方面,黄先生和各委员的贡献实在无可置疑。
黄先生称讚本署作风开明和处事积极,短短几年间,本港已完成电力装置定期检查的大厦数目大增,而不安全电气产品在市面供应的数目和供电电缆受损毁的数目则锐减。此外,黄先生亦发现本港市民的电气安全意识提高不少。在过去数月,本港不幸发生多宗致命的触电意外,黄先生认为本署反应迅速,并积极拟定及推行各种措施,防止类似意外再次发生。
黄先生承诺,他与各委员定会继续努力,确保市民能安全使用电力,尽享种种方便。
大家心目中的莫文蔚( Karen )漂亮动人、歌声悦耳,是个有性格的歌影红星,而认识Karen的人都知道,她除了能操流利的普通话外,亦说得一口纯正英语。但各位大概不知道, Karen是一个注重安全的人,凡事「安全第一」 ,对家居和工作环境的安全都很重视。
Karen曾在不少动作片中演出,无论在拍摄武打或「吊威也」等片段时,除了顾及自身安全外,她亦关心其他演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在家中,她也十分重视家居安全,特别是与电器及电力装置有关的。
Karen和其他人一样,不时从新闻报告中得知不少于本港或其他地方发生的火警意外均怀疑涉及电器或电力装置,最近,本港更发生了多宗致命的触电意外,先后导致两名小童和两名工人死亡。 Karen对有人在意外中伤亡深感可惜,她明白到电气安全是不容忽视的,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严重。
Karen知道本港有严格的电力法例,亦有具专业知识和负责任的电业工程人员,作为国际大都会,本港的电气安全水平是相当高的。她认为,要避免发生电力意外,一般市民可以做得到的是正确使用电器及电力装置,并定期请专人保养及维修,至于电力工作方面便有赖我们的专业人员了。
本署自2001年起每年均与港九电器工程电业器材职工会及香港电器工程商会为业内人士合办大型的技术研讨会,藉此与业内人士保持紧密联系及加强沟通。今年亦不例外,本署与两大电业工会及商会再度合作,定于本年11月5日晚上7时15分于香港理工大学赛马会综艺馆合办大型研讨会。
两会代表在筹办是次研讨会过程中,向本署提供了不少宝贵意见,让本署更能掌握业内人士对研讨会内容的期望。经磋商后,我们决定今年研讨会的主题为「携手互勉.技术安全尽显」,并将以专题形式进行,向与会人士讲解一些业界关注的事宜,当中包括国际电线颜色代码介绍、电力工作意外个案检讨、 「5年检」常犯错误、以及电力系统谐波问题及解决方法简介,让业内人士对有关事宜有进一步认识,藉此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及安全意识。
有意索取研讨会门票的人士可向上述工会(电话: 2626 1927 )或商会(电话: 2572 0843 )查询。希望各位鼎力支持,积极参与是次研讨会。
为协助本署人员处理有关电业承办商及工程人员的注册申请,以及为《定期测试证明书》 (表格WR2 )加签,本署于十多年前开发了「电力条例及规例电脑系统」。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提供更佳的服务,本署现正分阶段安装「第二代电力条例及规例电脑系统」,以逐步取代原有的系统。新系统预计于本年年底前全面投入运作。
新系统采用了不少崭新资讯科技,使本署人员能更有效地处理有关的工作,从而缩短审核所需时间。另外,新系统配合本署的环保政策,对纸张的需求大幅减少。
与此同时,本署现正开发另一个电脑系统,让巿民和业内人士能透过互联网递交申请及缴付费用,而有关的资料将直接传送至「第二代电力条例及规例电脑系统」进行处理。我们希望藉?这两个新电脑系统,向市民及业内人士提供更好的服务。
1. |
工程人员于维修固定电力器具时触电受伤,下列哪一个成因的可能性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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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掣柜内的汇流排于电力公司电源被隔离后仍然带电,下列哪一个成因的可能性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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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有临时供电插座及照明设施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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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下列哪一类环境进行电力工作时须加倍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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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若一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指示一名非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进行带电工作,但前者并未在旁监督,谁人有可能被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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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纪律处分制度下,注册电业承办商的最高罚款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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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电力工作表现评分制度下,一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于4个月前的一次检查中被扣9分,而在今日的检查中再被扣3分。他在今日的平均扣分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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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注册电业承办商如未能妥善监督所雇用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进行电力工作,该承办商可能会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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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A 、 2C 、 3B 、 4C 、 5C 、 6B 、 7A及8C )
为了不断改进,使《电力快讯》的内容更切合你的需要,我们期待收到你的宝贵意见。请于2004年12月15日或之前填妥意见表格 ,并以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交本署电力法例部(见以下联络资料) 。本署会以邮寄方式,向首500名回复者送上精美的小型Snoopy钱箱一个(见右图) ,以表谢意(见注1 )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电力法例部
1823
2896 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