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

淡水冷却塔在机电工程署及其他决策局╱部门的支持下,政府于 2000 年 6 月推行一个非住宅楼宇水冷式空调系统广泛使用淡水的计划(淡水冷却塔计划)。该计划是先导性计划,先在本港 6 个选定地区接受申请,在该计划广泛被业界接受下,该计划于 2008 年 6 月起由先行性质改为常设运作。该计划于 2016 年 12 月完成检讨,以简化参与计划的申请程序和要求,并于 2023 年 10 月再经检讨,以配合有关的最新科技应用、相关标准及要求。

申请办法

本计划适用于选定地区内所有非住宅建筑物及其他建筑物,而其淡水作蒸发式冷却之用,须作为非住用途。并鼓励他们将其淡水冷却塔设施申请参与淡水冷却塔计划。

选定地区

有关最新选定地区位置图的详情在以下网址列出:

选定地区以外

如楼宇位于选定地区以外,也欢迎为其淡水冷塔装置申请参与该计划。我们会就每个个案就淡水供应是否足够征询水务署意见,以作出考虑。如适合的话,我们会就有关申请考虑增加或扩大现有的选定地区。

淡水冷却塔计划的相关刊物

*注:新版「淡水冷却塔计划」( 2023 年版)小册子、「淡水冷却塔实务守则」( 2023 年版)和「淡水冷却塔操作及维修的良好作业」( 2023 年版)指引,己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出版,并于六个月寛限期过后,即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全面落实。有关刊物可按此处浏览

参与「淡水冷却塔计划」的要求

有关淡水冷却塔计划的运作和申请要求可参照以下文件:

淡水冷却塔实务守则(实务守则)

机电工程署于 2006 年 7 月推出一套指引包括冷却塔设计、安装、调试、操作及维修等的 2006 年版「水冷式空调系统实务守则」,以推广适当地使用水冷式空调系统以达成能源效益,并同时兼顾环境和卫生等事宜。实务守则其后进行全面检讨,并改名为 2016 年版的「淡水冷却塔实务守则」,新的实务守则包含以下三个部份:

所有参与淡水冷却塔计划的申请,必须遵从上述「淡水冷却塔计划小册子」及「淡水冷却塔实务守则」第一至三部的指引及规定。

此外,所有该计划下的冷却塔装置亦须符合由预防退伍军人病委员会出版的 2021 年版「预防退伍军人病工作守则」2021 年版「预防退伍军人病工作守则」 [PDF 格式 (3.78MB)] 内陈述的要求。

淡水冷却塔操作及维修的良好作业

冷却塔拥有人应保持淡水冷却塔处于妥善的状况,把对公众构成的污染和滋扰减至最低。为此,我们按实务守则第二部制定了淡水冷却塔操作及维修的良好作业指引( 2016 年 12 月) [PDF 格式 (2.83MB)] ,以供参考。

淡水冷却塔操作及维修的良好作业为方便冷却塔拥有人和物业管理公司妥善操作及维修淡水冷却塔,机电署已制备了一辑短片及一份规格样本,以供他们在采购淡水冷却塔操作及维修服务时参考:-

* 注意:如淡水冷却塔计划在特殊情况下暂停,我们通常将会在不少于六个月的时间预先向外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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