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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
在去年第一期《电力快讯》中,有一篇名为《工作安全》的特写,提醒业界人士在维修低压电力装置时紧记「安全第一」 。其后,有个别工人在进行电力工作期间,仍然发生意外及不幸受伤。
其中一宗严重意外涉及一名电讯工程人员因触电不幸死亡。意外成因主要是由于供电线路短路导致电讯装置的讯号线带电。同时,电力装置的接地不妥善,其漏电断路器亦没有接线。当时情况如右图:
过往在维修低压电力装置的常见意外起因包括:
未有确定电源已被切断就开始工作
用工具如刷子或吸尘器进行清洁掣柜时,意外地接触到或将工具跌进掣柜内仍带电的部份
未有使用适当工具
不适当工作服装或配戴金属饰物
工作环境因素如灯光不足、特别潮湿或附近有积水等
从这些意外中,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应汲取教训。尽量避免在带电的装置上工作,且须遵守一般安全守则,包括:工作前先核对工作范围、进行维修前先隔离及锁定隔离器及确保电力装置不再带电等。稍后出版的《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新版本会有这些指引。
在施工前妥善筹划工作和对工程进行适当监察,对于防止意外非常重要,两者都不容忽视。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定出工作计划时应拟定必要的工序,并作出风险评估。亦须把有关工序列载于文件内及分发给所有有关的工程人员。而工程人员则有责任遵行这些工序。
进行用户掣柜维修工作之前,工程人员一般会将掣柜来电断路器隔离及锁定。但若没有向电力公司申请暂停电力供应,则该掣柜的电源部份仍会保持带电,在这情况下,若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发生意外的机会就会增加。因此,负责监督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必须对任何潜在危险保持警觉,并不时提醒其他工程人员在施工时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如有任何疑问,应立即停工。如有需要,亦须对工序作出检讨及修订。
为方便工程人员在安全的情况下维修掣柜,两间电力公司均有提供暂停电力供应的服务。在进行电力装置维修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可联络电力公司提供协助。有关之详情,可联络: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号码:2678 2678
服务费用:$1,460
所需时间:至少4星期
停电申请表格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
客户装置组
电话号码: 2887 3455
服务费用: $1,640
所需时间:至少2星期
停电申请表格C.I. 509
请紧记在进行有关电力工程时,必须留意安全问题。工作安全与准时完工其实是同样重要;切勿因赶工而忽略安全的重要性。若紧记这点,对客户、你的公司和自己均有好处。
处分点滴
自《电力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于1990年起相继生效后,本署透过不同的渠道,例如出版《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 、回复书面或电话查询及与业界安排讲座等工作,使电力装置的安全水平及注册电业承办商/工程人员的工作表现得以持续提升及改善。
注册电业承办商及工程人员必须依照《电力(线路)规例》及其工作守则的规定进行电力工作,否则可被本署纪律处分。根据条例的规定,违规的注册电业承办商及工程人员,可被分别罚款最高$ 10,000及$ 1,000 ,而两者均有可能被取消注册。
本署于上半年透过处理投诉及调查意外事故,发现了3宗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的违规个案。有关的工程人员因进行电力工程时犯错而遭纪律处分,被本署根据《电力条例》加以谴责或处以罚款。以下是有关违规个案的撮要,以供业界参考。
个案一:
一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完成电力装置工程后,未有签发完工证明书(表格WR1 )予装置的拥有人。此乃违反《电力(线路)规例》第19 ( 1 )条的规定。机电工程署署长事后已谴责该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
个案二:
一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于进行电力工作前,未有将有关工作的熔断开关掣隔离,及未有适当地督导一名非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带电的熔断开关掣进行工作。此乃违反《电力(线路)规例》第4 ( 7 )条的规定。机电工程署署长事后已处罚该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1,000元。
个案三:
一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于一台空气调节装置进行工作前,未有设置屏障或其他设备,以防止任何人意外地触及带电部份而引起危险。此乃违反《电力(线路)规例》第4 ( 7 )条的规定。机电工程署署长事后已处罚该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1,000元。
本署已将上述3宗违规个案刊登宪报。本署现再次提醒业内人士必须依照《电力(线路)规例》及其工作守则的规定进行电力工作。
若注册电业承办商或工程人员对法例或安全规定事宜有任何查询,可以邮寄或电邮方式提出,亦可致电2882 8011向本署查询。
注册电业承办商必须聘用注册电业工程人员
近期发生一宗引致死亡的电力意外,意外中的死者本身并非注册电业工程人员,亦未获准在本港就业。本署怀疑他在未有得到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的指示下进行电力工作时,触电死亡。
根据《电力条例》的规定,注册电业承办商必须聘用适当级别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进行所承办的电力工程。而非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进行电力工作时,必须得到适当级别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的指示,才可进行。违例者(包括注册电业承办商及非注册电业工程人员)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000及监禁6个月。
本署现提醒各注册电业承办商必须遵守《电力条例》有关聘用合资格电业工程人员的规定。承办商更不应聘用未获准在本港就业的人士,否则可被其他政府部门控以更严重的罪行。
如要看文字图表按此 [Microsoft Words 97 (24KB)]
电线颜色代码
香港固定电力装置的电线及线芯均以不同颜色以作识别,基于历史原因,本港现时是采用了英式的电线颜色,有关之要求列载于《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内,详情如下:
最近,欧洲国家(包括英国)建议统一固定电力装置的电线颜色,并已确定采用棕/黑/灰三种不同颜色来识别三相系统内的相导体,中性导体则用蓝色,接地导体为黄绿两色相间,并采用棕色来识别单相系统内的相导体(火线) 。
本署亦就其他国家采用的电线颜色进行了一项调查,发现每个国家均有制定识别电线线芯的颜色,而它们所选用的颜色或可能是基于其历史因素或区内惯例而采用。这些国家所采用的颜色系列大致上可分类如下:
注意:下表提及的守则/标准的缩写为:
- AS/NZS:澳纽联合标准
- JIS:日本工业标准
- BS:英国标准
- NEC:国家电气规范
- CEC:加拿大电力法
- NZECP:纽西兰电气工作守则
- GB:国标
- SANS:南非国家标准
注1:L1相位颜色通常用以识别其相应单相系统内的相导体(火线)。
如要看文字图表按此 [Microsoft Words 97 (313KB)]
本港所采用的电线颜色源自英国的系统,与现行的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 IEC )标准或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的欧洲标准( EN )有所不同。而英国将会在2 0 0 4年更改电线颜色,与欧洲其他国家一致。若香港采用欧洲新订的电线颜色,则现时标记为中性导体所采用的黑色,将会改为标记现时的「黄」相导体。而现时标记为「蓝」相导体的蓝色,将会改为标记中性导体。再者灰色将取代蓝色用以标记「蓝」相导体。到时,如旧颜色配线系统装置需进行加装或改装工程,新旧电线须附加适当标记,以避免混乱或发生电力意外。本署已获得「电气安全谘询委员会」的支持,现正筹备与业界有关团体成立一个工作小组,详细检讨研究现时及将来香港电线颜色代码之事宜。小组会在安全、电线供应及与国际标准一致等多方面作出研究,亦会参考英国在采用新电线颜色方面的经验及成效,以及为避免发生电力意外所采取之预防措施。另外,本署也会与电线制造商就电线供应及技术层面等多方面商讨。日后若有电线颜色事宜的进一步消息,本署会再告知大家。
《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修订工作的最新情况
本署曾在2002年初就修订工作守则之内容,向多个业内有关机构谘询意见。在他们的衷诚合作下,本署收到不少宝贵意见,并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商讨修订详情。工作小组至今已举行了五次会议,并已通过超过60项修订。这些修订主要包括:
- 加入一系列IEC安全标准,作为参考;
- 更新认可核证机构的名单,新名单内会包括内地有关认可机构的名称;
- 提供关于浴室插座之安全要求及分区资料;
- 解释非电气装置金属部分的定义及有关等电位接驳的规定;
- 加入避雷装置的最新国际安全标准及检查核对表;
- 加入电缆润滑剂的规定及防护等级准则;
- 加入量度接地电极电阻的方法、漏电断路器的测试方法及喷水池内安装电力装置的安全规定等。
上一次会议已于7月25日举行,此次亦为该工作小组的最后一次会议,而各项通过之修订项目经整理后会纳入新的工作守则内。守则的修订工作进展良好,本署现正为新守则定稿,暂定于今年年底出版守则的新版本。现借此机会,衷心多谢以下部门及机构在工作小组中的贡献。
- 水务署
- 消防处
- 房屋署
- 建筑署
-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
-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
- 香港工程师学会
- 英国屋宇设备工程师学会
(香港分会)
- 英国电机工程师学会(香港分会)
- 香港理工大学
-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 香港电器工程商会有限公司
- 香港顾问工程师协会
- 港九电器工程电业器材职工会
- 电业承办商协会
- 屋宇设备运行及维修行政人员学会
本署会继续留意国际安全标准和电力装置及技术的最新发展,并会继续与业界保持紧密联系。若你对守则有任何建议,请随时与本署联络。
重要消息
位于金钟政府合署低座地下的政府刊物销售处已于本年八月关闭。当新的《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在年尾出版时,业内人士可采用以下方法购买:
为注册电业承办商及工程人员举办之研讨会
本署每年都会与两大电业工会及商会合办大型技术研讨会,藉以加强本署与业内人士对法例及安全规定的交流。继往开来,今年的研讨会将于11月14日晚上假座香港理工大学赛马会综艺馆举行。内容包括《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的修订摘要及漏电断路器及避雷装置等专题讲解。索取入场门券,可向港九电器工程电业器材职工会(电话:2626 1927 )或香港电器工程商会有限公司(电话: 2572 0843 )查询。希望业内人士能踊跃参与是次研讨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机电工程署就机电产品安全事宜签订合作安排
黎仕海署长与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孙大伟先生一同签署「机电产品安全合作安排」文件
作为规管机电产品安全的机构,机电工程署一直与内地负责机电产品规管工作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保持良好沟通,并衷诚合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合作,国家质检总局与本署在2002年4月召开会议,建议就机电产品安全方面建立正式的合作机制,并将之列作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一个项目来讨论及考虑。
国家质检总局与本署经数度交换意见后,拟定了一份合作安排。该合作安排于2003年2月12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孙大伟先生和机电工程署署长黎仕海先生在北京签署。
本署与国家质检总局签订的合作安排,旨在达至以下的目标:
- 建立机电产品安全的沟通渠道;
- 交换机电产品安全标准及政策方面的资料;
- 建立关于机电产品安全的合作架构;
- 解决两地进口机电产品的安全问题,并尽量减低所衍生问题造成的影响;以及
- 加强合作培训双方的执法人员。
自合作安排于2003年2月签订以来,双方均有实际得益。本港最近回收短波紫外线灯就是一个好例子。国家质检总局在2003年6月初接到本署通知,得悉某些型号家居电灯所发出的短波紫外线辐射可能构成危险,便立即进行认真的调查,并迅速作出回应,停止向本港输出有关电灯。事件反映出合作安排得到国家质检总局和本署切实执行。此外,本署最近亦向国家质检总局属下有关机构查询现时国内所采用的电线颜色代码,并在短时间内得到详尽的回复。这些资料对本署在研究香港将来应采用甚么电线颜色代码方面将会有很大的帮助(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刊另文「电线颜色代码」 )。
成功签署合作安排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覑国家质检总局和本署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和合作机制。本署会把握每个机会,俾能和内地其他部门加强合作,预期在汲取更多宝贵知识和经验后,我们将来定可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内地部门在机电领域上的重要桥樑。
SnoopyTM 与家居电气安全
为使机电工程署在家居电气安全方面所印制的公众教材更富趣味性,本署于较早前与世界着名的"花生漫画/ PEANUTS"的版权代理商签订了一份合约,本署将该漫画人物,包括着名卡通"史诺比/ Snoopy" ,溶入本署本年所设计的一系列公众教材内(例如海报、小册子及单张等) ,希望藉此可更有效地向市民大众宣传有关家居电气安全的知识。上述教材已于全港各区张贴或派发。本署预期,本年市民对上述教材的需求会比往年大幅增加。
机电安全香港通2003
「机电安全香港通2003 」是机电工程署联同17个来自公用事业,公共运输,房屋及物业管理界的主要机构及业界协会举办的重点大型公众教育运动。旨在加强宣传各项机电设备包括电气、气体、升降机及自动梯的安全使用,以及节约能源的知识,藉此提高市民的公众安全意识及生活质素。
本署将秉承过往两年运动的一贯宗旨,举办一系列有关的推广及社区活动,包括传媒宣传及大型户外嘉年华等,希望能透过是项运动进一步提高市民大众对机电安全及能源效益的认识。
其中有关电气安全的部分由机电工程署、香港房屋委员会、消防处、中华电力有限公司、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及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合办。除上述宣传活动外,更包括3个分别于港岛、九龙及新界举行的大型家居电气安全讲座,以及一项为一百户长者改善家居电气安全的义工服务,希望藉着这些活动,加深公众对电气安全的认识,并唤起大家积极推行与家居电气安全有关的措施。
本年的大型户外「机电安全嘉年华」将于11月2日(星期日)上午10时至下午5时在尖沙咀九龙公园罗马广场举行,内容包括有奖摊位游戏、歌星演唱和其他精彩节目,入场券现可于本署客户服务部、中电及港灯的客户服务及缴费中心,以及各区民政事务处公众谘询服务中心免费索取。
注册续期及考试资讯
根据《电力(注册)规例》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及注册电业承办商均须在注册证明书期满前一至四个月内申请续期,以免因未持有有效的注册证明书而触犯《电力条例》 。本署为提供更佳服务,于去年初开始向注册期即将届满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或电业承办商发信,提醒他们及时申请续期。这项措施,深受业界欢迎。为达到环保及节省纸张消耗之目的,本署已于本年五月开始,采用了新的续期通知咭,提醒注册人士准时申请续牌。
电业工程人员注册考试
据《电力(注册)规例》之规定,电业工程人员是可以透过考试而达到符合C级电业工程人员所需学历要求。这项考试在每年的十一月初,由香港大学及香港理工大学轮流安排举行。而新一版之「 C级电业工程人员注册考试简介」现已编印,并加入多条样本试题,以供有志参加这项考试的电业工程人员参考。有兴趣之电业工程人员可到香港大学(电话: 2859 7093 ) 、香港理工大学电机工程学系(电话: 2766 6173 )或本署客户服务部(电话: 2882 8011 )索取该简介。同时,本署已将该本简介及样本试题上载于本署以下网页,以供参考:
C级电业工程人员注册考试简介:
中文版
英文版
而B级电业工程人员注册考试,由香港考试局于每年四月及十月间安排举行。有兴趣之电业工程人员可到香港考试局(电话: 2328 0061 ) 、港九电器工程电业器材职工会(电话: 2393 9955 ) 、香港电器工程商会有限公司(电话: 2572 0843 )或本署在加路连山道98号地下的客户服务部(电话: 2882 8011 )索取该本简介。同时,该本简介连同样本试题亦已上载于本署以下网页,以供参考:
B级电业工程人员注册考试简介:
中文版
英文版
花絮
机电工程署员工康乐会义工队
本署康乐会义工队成立已多年,成员包括来自本署的电气、机械、冷气及汽车工程部的技师、文职人员及工程师等。义工队成立初期致力于出外探访和天才表演,服务范围包括医院和老人中心。近年的服务更迈进一步,与慈善团体例如仁爱堂及圣雅各福群会等合作,到公共屋鸷上门探访有需要的长者及提供一般家居维修服务,成效令人鼓舞。
义工队的成员可谓出钱出力,对于经济上有困难的长者,队员都会主动捐赠适当的用品给予长者。每次探访完毕,眼见长者们展露出满心欢喜的笑容,义工队成员顿觉他们一天的辛劳是值得的、有成效和有回报的。
常见提问
为进一步与电业界人士沟通,本署在过去两年举办了多次注册电业承办商/工程人员研讨会及讲座。在会上,各电业界人士都踊跃发问。为方便业界及公众人士进一步了解,部份提问及本署的解答已经上载到本署的网页供业内人士浏览。只要在网页上选「部门简介」 、 「宣传教育工作」便可开启。现将部分提问及解答节录如下:
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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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有电力装置如未能符合现时的标准,是否必须把装置修改以符合现时规例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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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旧有电力装置应符合当年装设时的安全规定,但如电力装置曾被加装或改装,该装置便需符合在加装或改装时期所要求的安全规定。 |
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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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并非注册电业承办商,可否进行电力装置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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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如非注册电业承办商是不能直接承办电力工程包括电力装置定期检查,否则即属违法。电力工程必须由注册电业承办商承办。但如电力装置拥有人以全职性质及定额薪酬雇用适当级别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则其电业工程人员可为该电力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及签发证明书,然而证明书上电业承办商部份则须由电力装置拥有人加签。 |
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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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注册电业承办商已为大厦的电力装置做了检查及测试,但发现有些装置须要跟进,并列明跟进费用,而业主想将该项跟进改由另一承办商处理,不知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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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业主可聘用其选择的注册电业承办商为其电力装置进行改善工作,但在改善完成后该电业承办商须签发适当的证明书WR1或WR2 ,证明有关电力装置的改善部份已符合法例规定的安全要求。 |
小测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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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规例》第20条指定那几类楼宇内的固定电力装置须每五年最少作一次检查测试及领取证明书?
(i)学校
(ii)医院或留产院
(iii)高压电力分站
(iv)楼宇内允许负载量超逾100安培(A)的低压固定电力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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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ii), (iii)
- (i), (ii), (iv)
- (i), (iii), (iv)
- (ii), (iii),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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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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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规例》规定,如电力装置须进行定期测试,拥有人应于测试证明书的日期起计多少星期内,将该证明书送交本署加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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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4
-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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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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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为注册电业承办商,若申请人本身不是注册电业工程人员,须要符合以下那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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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最少雇用一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
- 须聘用一注册电业承办商为分判商
- 如果是合资经营,所有合伙人必须是注册电业工程人员
- 以上全部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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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200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