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署接手电讯管理局的电讯项目及支援服务
为了精简政府内部的服务架构,机电工程署会分阶段接手目前由电讯管理局提供的部份服务。
一直以来,电讯管理局均有为政府的决策局和部门提供电讯和无线电通讯系统或服务的专业意见、工程顾问服务及技术支援。同时,本署自1996年以营运基金形式运作以来,亦已开始提供类似服务。
近年,电讯管理局的监管角色愈来愈吃重,而本署则透过营运基金不断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工程服务。因应这个发展趋势,两个部门共同检讨了有关安排,务求双方都能专注各自的重点工作,俾能有效运用资源。
简化工作流程
检讨的决定是电讯管理局会继续负责进行中的工程,直至
2004 年年底。之后,会由本署在有需要时提供支援。至于尚待拨款及尚未开展的工程,我们会负责准备工作。工程的顾问费用水平会和电讯管理局的一样,两个部门会分别向各自的客户解释详情。
拨款安排
目前由电讯管理局提供的自动电话交换系统(PABX)套餐计划已于2004年3月31日期满。此后便会由本署接手提供这项服务,而收取的费用相同,并会按接手时候营运基金的标准通缩因数来计算。
本署会透过营运基金收取服务费用,在交接期内,由电讯管理局提供的服务会继续由该局收取费用。至于2004年年底由本署接手所提供的服务,则由两个部门与个别客户商讨收费安排。不过,预计需要这种安排的工程数目不多。假如客户部门一直未有使用电讯管理局的服务,由即时起,他们便应联络本署,以寻求意见和协助。不过,根据财务通告第9/99号,有关决策局及部门亦可选择使用其他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有关新安排的详情,请致电2808
3298与本署潘博文先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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