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間單位(簡樸房)獨立電錶

引言

《簡樸房條例》(第 658 章)於 2025 年 10 月 3 日刊憲,並於 2026 年 3 月 1 日起實施(條例第 2 部除外)。在「簡樸房」規管制度下,住宅樓宇分間單位(下稱「分間單位」)須滿足相關的居住環境最低標準並獲認證為「簡樸房」方可合法出租,以確保相關分間單位能提供安全、衞生和合理的居住環境。根據《簡樸房條例》,其中一項要求為每個分間單位須安裝由電力公司(即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或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專為該分間單位提供的獨立電錶。分間單位擁有人/營運人須透過電力公司制訂的分間單位獨立電錶申請流程提交申請表及有關資料。

機電工程署制訂《「簡樸房」規管制度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獨立電錶安裝指引》(下稱《指引》),幫助分間單位擁有人/營運人/註冊電業承辦商,在為分間單位安裝獨立電錶時,提供清楚易明的指引,以符合《簡樸房條例》、《電力條例》及電力公司的相關要求。

申請程序

分間單位與一般住宅單位一樣須向電力公司提出電錶申請,電力公司專門為分間單位獨立電錶制訂特定的申請流程及申請表。另外,電力公司亦為分間單位獨立電錶制作專題網頁,提供申請獨立電錶的相關資料。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分間單位擁有人/營運人須透過電力公司制訂的分間單位獨立電錶申請流程提交申請表及有關資料,電力公司在審視申請表及有關資料後會作出回覆及跟進,包括要求提交足夠資料、安排檢查電力裝置、接駁電力供應及安裝獨立電錶。分間單位擁有人/營運人應盡早向電力公司提交獨立電錶的申請,以預留足夠的時間與電力公司跟進相關事宜。

聘請註冊電業承辦商

分間單位擁有人/營運人須按《電力條例》就分間單位獨立電錶的相關電力工作聘請註冊電業承辦商,分間單位擁有人/營運人亦須要註冊電業承辦商協助準備及提交獨立電錶申請表及有關資料給電力公司,有關註冊電業承辦商名册,可瀏覽機電工程署相關網頁

註冊電業承辦商的工作

分間單位擁有人/營運人須聘請註冊電業承辦商檢查及測試分間單位與獨立電錶接駁的固定電力裝置(例如配電箱、漏電斷路器、電源開關/插座及電線是否有損壞),並簽發有效完工證明書(表格 WR1 ),以確定該固定電力裝置符合《電力條例》的規定及安全。註冊電業承辦商的工作亦包括:

有用連結

電力公司分間單位獨立電錶專頁

相關政府部門網站

註冊電業承辦商及工人名冊

查詢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