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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
在去年第一期《電力快訊》中,有一篇名為《工作安全》的特寫,提醒業界人士在維修低壓電力裝置時緊記「安全第一」 。其後,有個別工人在進行電力工作期間,仍然發生意外及不幸受傷。
其中一宗嚴重意外涉及一名電訊工程人員因觸電不幸死亡。意外成因主要是由於供電線路短路導致電訊裝置的訊號線帶電。同時,電力裝置的接地不妥善,其漏電斷路器亦沒有接線。當時情況如右圖:
過往在維修低壓電力裝置的常見意外起因包括:
未有確定電源已被切斷就開始工作
用工具如刷子或吸塵器進行清潔掣櫃時,意外地接觸到或將工具跌進掣櫃內仍帶電的部份
未有使用適當工具
不適當工作服裝或配戴金屬飾物
工作環境因素如燈光不足、特別潮濕或附近有積水等
從這些意外中,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應汲取教訓。盡量避免在帶電的裝置上工作,且須遵守一般安全守則,包括:工作前先核對工作範圍、進行維修前先隔離及鎖定隔離器及確保電力裝置不再帶電等。稍後出版的《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新版本會有這些指引。
在施工前妥善籌劃工作和對工程進行適當監察,對於防止意外非常重要,兩者都不容忽視。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在定出工作計劃時應擬定必要的工序,並作出風險評估。亦須把有關工序列載於文件內及分發給所有有關的工程人員。而工程人員則有責任遵行這些工序。
進行用戶掣櫃維修工作之前,工程人員一般會將掣櫃來電斷路器隔離及鎖定。但若沒有向電力公司申請暫停電力供應,則該掣櫃的電源部份仍會保持帶電,在這情況下,若工程人員的安全意識降低,發生意外的機會就會增加。因此,負責監督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必須對任何潛在危險保持警覺,並不時提醒其他工程人員在施工時採取適當預防措施。如有任何疑問,應立即停工。如有需要,亦須對工序作出檢討及修訂。
為方便工程人員在安全的情況下維修掣櫃,兩間電力公司均有提供暫停電力供應的服務。在進行電力裝置維修前,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可聯絡電力公司提供協助。有關之詳情,可聯絡: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中心
電話號碼:2678 2678
服務費用:$1,460
所需時間:至少4星期
停電申請表格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客戶裝置組
電話號碼: 2887 3455
服務費用: $1,640
所需時間:至少2星期
停電申請表格C.I. 509
請緊記在進行有關電力工程時,必須留意安全問題。工作安全與準時完工其實是同樣重要;切勿因趕工而忽略安全的重要性。若緊記這點,對客戶、你的公司和自己均有好處。
處分點滴
自《電力條例》及其附屬法例於1990年起相繼生效後,本署透過不同的渠道,例如出版《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 、回覆書面或電話查詢及與業界安排講座等工作,使電力裝置的安全水平及註冊電業承辦商/工程人員的工作表現得以持續提升及改善。
註冊電業承辦商及工程人員必須依照《電力(線路)規例》及其工作守則的規定進行電力工作,否則可被本署紀律處分。根據條例的規定,違規的註冊電業承辦商及工程人員,可被分別罰款最高$ 10,000及$ 1,000 ,而兩者均有可能被取消註冊。
本署於上半年透過處理投訴及調查意外事故,發現了3宗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的違規個案。有關的工程人員因進行電力工程時犯錯而遭紀律處分,被本署根據《電力條例》加以譴責或處以罰款。以下是有關違規個案的撮要,以供業界參考。
個案一:
一名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在完成電力裝置工程後,未有簽發完工證明書(表格WR1 )予裝置的擁有人。此乃違反《電力(線路)規例》第19 ( 1 )條的規定。機電工程署署長事後已譴責該名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個案二:
一名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於進行電力工作前,未有將有關工作的熔斷開關掣隔離,及未有適當地督導一名非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在帶電的熔斷開關掣進行工作。此乃違反《電力(線路)規例》第4 ( 7 )條的規定。機電工程署署長事後已處罰該名註冊電業工程人員1,000元。
個案三:
一名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於一台空氣調節裝置進行工作前,未有設置屏障或其他設備,以防止任何人意外地觸及帶電部份而引起危險。此乃違反《電力(線路)規例》第4 ( 7 )條的規定。機電工程署署長事後已處罰該名註冊電業工程人員1,000元。
本署已將上述3宗違規個案刊登憲報。本署現再次提醒業內人士必須依照《電力(線路)規例》及其工作守則的規定進行電力工作。
若註冊電業承辦商或工程人員對法例或安全規定事宜有任何查詢,可以郵寄或電郵方式提出,亦可致電2882 8011向本署查詢。
註冊電業承辦商必須聘用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近期發生一宗引致死亡的電力意外,意外中的死者本身並非註冊電業工程人員,亦未獲准在本港就業。本署懷疑他在未有得到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的指示下進行電力工作時,觸電死亡。
根據《電力條例》的規定,註冊電業承辦商必須聘用適當級別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進行所承辦的電力工程。而非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進行電力工作時,必須得到適當級別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的指示,才可進行。違例者(包括註冊電業承辦商及非註冊電業工程人員)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
本署現提醒各註冊電業承辦商必須遵守《電力條例》有關聘用合資格電業工程人員的規定。承辦商更不應聘用未獲准在本港就業的人士,否則可被其他政府部門控以更嚴重的罪行。
如要看文字圖表按此 [Microsoft Words 97 (24KB)]
電線顏色代碼
香港固定電力裝置的電線及線芯均以不同顏色以作識別,基於歷史原因,本港現時是採用了英式的電線顏色,有關之要求列載於《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內,詳情如下:
最近,歐洲國家(包括英國)建議統一固定電力裝置的電線顏色,並已確定採用棕/黑/灰三種不同顏色來識別三相系統內的相導體,中性導體則用藍色,接地導體為黃綠兩色相間,並採用棕色來識別單相系統內的相導體(火線) 。
本署亦就其他國家採用的電線顏色進行了一項調查,發現每個國家均有制定識別電線線芯的顏色,而它們所選用的顏色或可能是基於其歷史因素或區內慣例而採用。這些國家所採用的顏色系列大致上可分類如下:
注意:下表提及的守則/標準的縮寫為:
- AS/NZS:澳紐聯合標準
- JIS:日本工業標準
- BS:英國標準
- NEC:國家電氣規範
- CEC:加拿大電力法
- NZECP:紐西蘭電氣工作守則
- GB:國標
- SANS:南非國家標準
註1:L1相位顏色通常用以識別其相應單相系統內的相導體(火線)。
如要看文字圖表按此 [Microsoft Words 97 (313KB)]
本港所採用的電線顏色源自英國的系統,與現行的國際電工技術委員會( IEC )標準或歐洲電工技術標準化委員會的歐洲標準( EN )有所不同。而英國將會在2 0 0 4年更改電線顏色,與歐洲其他國家一致。若香港採用歐洲新訂的電線顏色,則現時標記為中性導體所採用的黑色,將會改為標記現時的「黃」相導體。而現時標記為「藍」相導體的藍色,將會改為標記中性導體。再者灰色將取代藍色用以標記「藍」相導體。到時,如舊顏色配線系統裝置需進行加裝或改裝工程,新舊電線須附加適當標記,以避免混亂或發生電力意外。本署已獲得「電氣安全諮詢委員會」的支持,現正籌備與業界有關團體成立一個工作小組,詳細檢討研究現時及將來香港電線顏色代碼之事宜。小組會在安全、電線供應及與國際標準一致等多方面作出研究,亦會參考英國在採用新電線顏色方面的經驗及成效,以及為避免發生電力意外所採取之預防措施。另外,本署也會與電線製造商就電線供應及技術層面等多方面商討。日後若有電線顏色事宜的進一步消息,本署會再告知大家。
《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修訂工作的最新情況
本署曾在2002年初就修訂工作守則之內容,向多個業內有關機構諮詢意見。在他們的衷誠合作下,本署收到不少寶貴意見,並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商討修訂詳情。工作小組至今已舉行了五次會議,並已通過超過60項修訂。這些修訂主要包括:
- 加入一系列IEC安全標準,作為參考;
- 更新認可核證機構的名單,新名單內會包括內地有關認可機構的名稱;
- 提供關於浴室插座之安全要求及分區資料;
- 解釋非電氣裝置金屬部分的定義及有關等電位接駁的規定;
- 加入避雷裝置的最新國際安全標準及檢查核對表;
- 加入電纜潤滑劑的規定及防護等級準則;
- 加入量度接地電極電阻的方法、漏電斷路器的測試方法及噴水池內安裝電力裝置的安全規定等。
上一次會議已於7月25日舉行,此次亦為該工作小組的最後一次會議,而各項通過之修訂項目經整理後會納入新的工作守則內。守則的修訂工作進展良好,本署現正為新守則定稿,暫定於今年年底出版守則的新版本。現借此機會,衷心多謝以下部門及機構在工作小組中的貢獻。
- 水務署
- 消防處
- 房屋署
- 建築署
-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 香港工程師學會
- 英國屋宇設備工程師學會
(香港分會)
- 英國電機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
- 香港理工大學
-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 香港電器工程商會有限公司
- 香港顧問工程師協會
- 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
- 電業承辦商協會
- 屋宇設備運行及維修行政人員學會
本署會繼續留意國際安全標準和電力裝置及技術的最新發展,並會繼續與業界保持緊密聯繫。若你對守則有任何建議,請隨時與本署聯絡。
重要消息
位於金鐘政府合署低座地下的政府刊物銷售處已於本年八月關閉。當新的《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在年尾出版時,業內人士可採用以下方法購買:
為註冊電業承辦商及工程人員舉辦之研討會
本署每年都會與兩大電業工會及商會合辦大型技術研討會,藉以加強本署與業內人士對法例及安全規定的交流。繼往開來,今年的研討會將於11月14日晚上假座香港理工大學賽馬會綜藝館舉行。內容包括《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的修訂摘要及漏電斷路器及避雷裝置等專題講解。索取入場門券,可向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電話:2626 1927 )或香港電器工程商會有限公司(電話: 2572 0843 )查詢。希望業內人士能踴躍參與是次研討會。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機電工程署就機電產品安全事宜簽訂合作安排
黎仕海署長與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司長孫大偉先生一同簽署「機電產品安全合作安排」文件
作為規管機電產品安全的機構,機電工程署一直與內地負責機電產品規管工作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簡稱國家質檢總局)保持良好溝通,並衷誠合作。為了進一步加強溝通和合作,國家質檢總局與本署在2002年4月召開會議,建議就機電產品安全方面建立正式的合作機制,並將之列作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一個項目來討論及考慮。
國家質檢總局與本署經數度交換意見後,擬定了一份合作安排。該合作安排於2003年2月12日由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司長孫大偉先生和機電工程署署長黎仕海先生在北京簽署。
本署與國家質檢總局簽訂的合作安排,旨在達至以下的目標:
- 建立機電產品安全的溝通渠道;
- 交換機電產品安全標準及政策方面的資料;
- 建立關於機電產品安全的合作架構;
- 解決兩地進口機電產品的安全問題,並盡量減低所衍生問題造成的影響;以及
- 加強合作培訓雙方的執法人員。
自合作安排於2003年2月簽訂以來,雙方均有實際得益。本港最近回收短波紫外線燈就是一個好例子。國家質檢總局在2003年6月初接到本署通知,得悉某些型號家居電燈所發出的短波紫外線輻射可能構成危險,便立即進行認真的調查,並迅速作出回應,停止向本港輸出有關電燈。事件反映出合作安排得到國家質檢總局和本署切實執行。此外,本署最近亦向國家質檢總局屬下有關機構查詢現時國內所採用的電線顏色代碼,並在短時間內得到詳盡的回覆。這些資料對本署在研究香港將來應採用甚麼電線顏色代碼方面將會有很大的幫助(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刊另文「電線顏色代碼」 )。
成功簽署合作安排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標誌覑國家質檢總局和本署建立良好的協調、溝通和合作機制。本署會把握每個機會,俾能和內地其他部門加強合作,預期在汲取更多寶貴知識和經驗後,我們將來定可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內地部門在機電領域上的重要橋樑。
SnoopyTM 與家居電氣安全
為使機電工程署在家居電氣安全方面所印製的公眾教材更富趣味性,本署於較早前與世界著名的"花生漫畫/ PEANUTS"的版權代理商簽訂了一份合約,本署將該漫畫人物,包括著名卡通"史諾比/ Snoopy" ,溶入本署本年所設計的一系列公眾教材內(例如海報、小冊子及單張等) ,希望藉此可更有效地向市民大眾宣傳有關家居電氣安全的知識。上述教材已於全港各區張貼或派發。本署預期,本年市民對上述教材的需求會比往年大幅增加。
機電安全香港通2003
「機電安全香港通2003 」是機電工程署聯同17個來自公用事業,公共運輸,房屋及物業管理界的主要機構及業界協會舉辦的重點大型公眾教育運動。旨在加強宣傳各項機電設備包括電氣、氣體、升降機及自動梯的安全使用,以及節約能源的知識,藉此提高市民的公眾安全意識及生活質素。
本署將秉承過往兩年運動的一貫宗旨,舉辦一系列有關的推廣及社區活動,包括傳媒宣傳及大型戶外嘉年華等,希望能透過是項運動進一步提高市民大眾對機電安全及能源效益的認識。
其中有關電氣安全的部分由機電工程署、香港房屋委員會、消防處、中華電力有限公司、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及中國檢驗有限公司合辦。除上述宣傳活動外,更包括3個分別於港島、九龍及新界舉行的大型家居電氣安全講座,以及一項為一百戶長者改善家居電氣安全的義工服務,希望藉著這些活動,加深公眾對電氣安全的認識,並喚起大家積極推行與家居電氣安全有關的措施。
本年的大型戶外「機電安全嘉年華」將於11月2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在尖沙咀九龍公園羅馬廣場舉行,內容包括有獎攤位遊戲、歌星演唱和其他精彩節目,入場券現可於本署客戶服務部、中電及港燈的客戶服務及繳費中心,以及各區民政事務處公眾諮詢服務中心免費索取。
註冊續期及考試資訊
根據《電力(註冊)規例》 ,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及註冊電業承辦商均須在註冊證明書期滿前一至四個月內申請續期,以免因未持有有效的註冊證明書而觸犯《電力條例》 。本署為提供更佳服務,於去年初開始向註冊期即將屆滿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或電業承辦商發信,提醒他們及時申請續期。這項措施,深受業界歡迎。為達到環保及節省紙張消耗之目的,本署已於本年五月開始,採用了新的續期通知咭,提醒註冊人士準時申請續牌。
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考試
據《電力(註冊)規例》之規定,電業工程人員是可以透過考試而達到符合C級電業工程人員所需學歷要求。這項考試在每年的十一月初,由香港大學及香港理工大學輪流安排舉行。而新一版之「 C級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考試簡介」現已編印,並加入多條樣本試題,以供有志參加這項考試的電業工程人員參考。有興趣之電業工程人員可到香港大學(電話: 2859 7093 ) 、香港理工大學電機工程學系(電話: 2766 6173 )或本署客戶服務部(電話: 2882 8011 )索取該簡介。同時,本署已將該本簡介及樣本試題上載於本署以下網頁,以供參考:
C級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考試簡介:
中文版
英文版
而B級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考試,由香港考試局於每年四月及十月間安排舉行。有興趣之電業工程人員可到香港考試局(電話: 2328 0061 ) 、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電話: 2393 9955 ) 、香港電器工程商會有限公司(電話: 2572 0843 )或本署在加路連山道98號地下的客戶服務部(電話: 2882 8011 )索取該本簡介。同時,該本簡介連同樣本試題亦已上載於本署以下網頁,以供參考:
B級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考試簡介:
中文版
英文版
花絮
機電工程署員工康樂會義工隊
本署康樂會義工隊成立已多年,成員包括來自本署的電氣、機械、冷氣及汽車工程部的技師、文職人員及工程師等。義工隊成立初期致力於出外探訪和天才表演,服務範圍包括醫院和老人中心。近年的服務更邁進一步,與慈善團體例如仁愛堂及聖雅各福群會等合作,到公共屋鸷上門探訪有需要的長者及提供一般家居維修服務,成效令人鼓舞。
義工隊的成員可謂出錢出力,對於經濟上有困難的長者,隊員都會主動捐贈適當的用品給予長者。每次探訪完畢,眼見長者們展露出滿心歡喜的笑容,義工隊成員頓覺他們一天的辛勞是值得的、有成效和有回報的。
常見提問
為進一步與電業界人士溝通,本署在過去兩年舉辦了多次註冊電業承辦商/工程人員研討會及講座。在會上,各電業界人士都踴躍發問。為方便業界及公眾人士進一步了解,部份提問及本署的解答已經上載到本署的網頁供業內人士瀏覽。衹要在網頁上選「部門簡介」 、 「宣傳教育工作」便可開啟。現將部分提問及解答節錄如下:
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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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有電力裝置如未能符合現時的標準,是否必須把裝置修改以符合現時規例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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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舊有電力裝置應符合當年裝設時的安全規定,但如電力裝置曾被加裝或改裝,該裝置便需符合在加裝或改裝時期所要求的安全規定。 |
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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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註冊電業工程人員並非註冊電業承辦商,可否進行電力裝置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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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如非註冊電業承辦商是不能直接承辦電力工程包括電力裝置定期檢查,否則即屬違法。電力工程必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承辦。但如電力裝置擁有人以全職性質及定額薪酬僱用適當級別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則其電業工程人員可為該電力裝置進行定期檢查及簽發證明書,然而證明書上電業承辦商部份則須由電力裝置擁有人加簽。 |
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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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註冊電業承辦商已為大廈的電力裝置做了檢查及測試,但發現有些裝置須要跟進,並列明跟進費用,而業主想將該項跟進改由另一承辦商處理,不知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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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業主可聘用其選擇的註冊電業承辦商為其電力裝置進行改善工作,但在改善完成後該電業承辦商須簽發適當的證明書WR1或WR2 ,證明有關電力裝置的改善部份已符合法例規定的安全要求。 |
小測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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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線路)規例》第20條指定那幾類樓宇內的固定電力裝置須每五年最少作一次檢查測試及領取證明書?
(i)學校
(ii)醫院或留產院
(iii)高壓電力分站
(iv)樓宇內允許負載量超逾100安培(A)的低壓固定電力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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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ii), (iii)
- (i), (ii), (iv)
- (i), (iii), (iv)
- (ii), (iii),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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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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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線路)規例》規定,如電力裝置須進行定期測試,擁有人應於測試證明書的日期起計多少星期內,將該證明書送交本署加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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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4
-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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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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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為註冊電業承辦商,若申請人本身不是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須要符合以下那一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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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須最少僱用一名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 須聘用一註冊電業承辦商為分判商
- 如果是合資經營,所有合伙人必須是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 以上全部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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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200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