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讯
 
消防处处长郭晶强先生(左四)与机电工程营运基金签订为期十年的服务水平协议。

防处与营运基金于2006年5月16日,签订长达十年的服务水平协议。简单而隆重的签约仪式,不仅标志着双方进一步巩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引证客户对署方的高度信任。

新协议涵盖更多元化的服务,除所有电子、机电冷和屋宇设备的保养维修、救护车与非救护车的接送及维修服务、救护车氧气系统及车辆管理系统保养外,还加入多项增值服务,包括车辆替换评估、救护车电子系统的规划与职业安全措施检讨等。

消防处与营运基金都肩负着为民服务的使命:前者保障本港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免受火灾及其他灾难损害;而营运基金则为客户及公众提供完备的工程方案及优质服务。双方部门都深信新协议可大幅提升彼此的服务质素,从而更好履行上述使命,务使香港成为大家安居乐业之所,最终促进整体社会的生活质素。

 
回顶页